陕西民办教育:从“量”变到“质”变 浓墨重彩写华章

时间:2022年10月16日    来源:民教网    阅读:0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40年以来,陕西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崛起”的跨越式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成为我省教育事业一张亮丽的名片。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陕西民办教育结出了累累硕果,已逐渐形成了层次齐全、类型多样的发展格局。民办教育扩大了陕西省教育资源的总体规模,加快了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为陕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 
  陕西民办教育办学水平不断提升,特色不断凸显,已成为陕西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从无到有 从小到大 
  陕西的民办教育,以勇于创新、充满生机而著称,被誉为全省改革开放标志性成果之一。 
  从发展历程上看,陕西民办教育大体上经历了探索起步期、快速发展期、规范管理期、健康发展期4个发展阶段。 
  1984年,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西安培华女子大学,这标志着陕西省第一所真正意义上的民办高校成立,陕西民办教育事业从此起步。这一阶段,陕西省民办高等学校及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主要集中在非学历教育领域,以开展文化补习、职业技能培训、函授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等教育活动为主。 
  1993年,我国出台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鼓励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依法办学,这极大地鼓舞了社会各界投资办教育的热情,也掀起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热潮。从此,陕西民办教育进入解放思想、充满活力的发展时期。1996年,陕西正式颁布实施《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确立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合法地位,这也更坚定了民办教育举办者的办学信心。 
  2000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办好民办高等教育的决定》,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结合陕西实际,提出了鼓励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十条措施。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后,我省出台了地方性法规《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2000年至2008年,我省共批准设立了18所民办高校,这充分奠定了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的总体格局。 
  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出台,把民办教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明确要求各地大力支持民办教育。2011年12月,陕西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明确陕西财政从2012年起,每年设立3亿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民办高校开展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和改革创新,陕西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和起步时间领先全国。 
  近年来,陕西各民办高校逐步将发展重点从规模扩张转移到内涵发展和提高质量上来,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素质显著提升,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2011年,西京学院成为全国5所具有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高校之一,标志着我省民办高校办学层次又上新台阶。 
  与民办高校相似,我省中等以下层次的民办学校同样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呈现出平稳良性的发展态势。这类学校包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特别是民办中小学已成为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全面实现我省教育现代化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我省民办中小学坚持优质化发展,牢牢把握教育质量生命线,以提供差异化、可选择的优质教育资源为使命,涌现出了西安高新一中、汉中龙岗学校等一批优质民办学校,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巨大影响。这些民办学校提供的优质教育已成为区域内聚集人气、汇集英才、提升品位、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民办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 
  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我省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高校在规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实习实训条件、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这是一组令人欣喜的数字:截至2016年,陕西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机构)4319所,在校学生达150.4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3767所,在园幼儿77.37万人;民办普通小学230所,在校学生16.48万人;民办普通中学191所,在校学生20.61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95所,在校学生6.41万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18所,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20.52万人;独立学院12所,在校学生7.82万人;民办特殊教育学校6所。 
  陕西民办教育在数量规模、结构层次和质量特色等方面高速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据《中国民办大学报告2010》研究成果显示:中国民办高校社会贡献在各省市排名中,陕西省位居第一名。 
  民办教育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与市场经济一脉相承,在办学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性,首次将市场意识、资源意识、投资意识和效益意识引入办学活动中,通过合法有效的经营和合理配置资源获取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办学效益的最大化。如今公办学校实行的教师聘任制、后勤社会化等政策,无不借鉴了民办学校在发展中的经验和做法。民办教育以一种全新的教育观适应了市场,为公办学校在经济转型时期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和促进教育体制改革提供了新视角,开创了我省教育的新天地。 
  民办教育吸引社会力量加大办学投入、加强学校基础建设、土地征用、房屋建设等,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陕西民办教育为社会提供了逾十万人的就业岗位,同时带动了校园周边的餐饮、商业、服务等行业的发展,民办学校周边普遍形成了以学校为核心的商圈。这些对拉动陕西经济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交通、通信、商业、饮食、旅游发展等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成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社会对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不断提升。当前,我国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数量和结构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高等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民办高等学校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民办教育在专业学科设置上更加注重应用型专业,贴近就业市场,招生规模也在逐年扩大。 
  多年来,陕西省民办高校已累计为各行各业培养了具有大专、本科学历的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15万余人。民办高校在培养人才方面能够紧贴市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陕西民办高校围绕国计民生开设了各类专业,既有本科教育,也有职业教育,丰富了办学类型,适应了市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为陕西的IT行业、生物医药行业、外包行业等提供了人力支持,仅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每年就要接纳民办高校毕业生6000余人。 
   陕西民办教育进入改革发展新时期 
  从初步发展到快速发展,再到规范发展和特色发展,一个个创新突破让陕西民办教育把“特色发展”这个关键词演绎得格外精彩。 
  陕西民办教育起步早、发展快,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后,我省人大在全国第一个颁布地方性法规《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引领各省纷纷出台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对推动全国民办教育地方立法产生了深刻影响。 
  2016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同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了《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这些新法新政策的出台,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基于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 
  2018年1月,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了政府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在财政、税收优惠、用地、收费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民办教育稳定健康发展。2018年2月,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了《陕西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印发了《陕西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支持和规范我省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推动我省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落实。这些都是我省贯彻落实新法新政策的重要成果,是我省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的顶层制度设计,为我省今后一段时期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并将助力民办教育事业实现追赶超越,进入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时代。 
  此外,陕西民办高校多年来在坚持特色办学、品牌立校、研究生教育试点、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民办高校管理“去家族化”试点等方面始终勇立潮头,积极探索,成为引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一面旗帜,西安因此也被称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硅谷”。 
  在一系列突破性政策的有力推动下,陕西民办教育规模与质量“比翼齐飞”,涌现出一批优质特色民办学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陕西民办教育正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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