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

时间:2022年10月16日    来源:民教网    阅读:0

      吉林长春市教育局25日出台《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导意见》,其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民办学校招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特别是联合辅导机构考试、提前挖好生苗等招生方式今年在长春将被叫停。

      意见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过去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是通过“引导”的方式,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今年意见明确提出,将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保证入学机会公平。

      意见指出,学生在校入读期间,原则上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入学。即小学六年一个学位,初中学校三年一个学位,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个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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