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回顾与展望

时间:2022年10月16日    来源:民教网    阅读:0

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那些具有特殊意义的年份、事件注定要被永刻在人们的记忆中。而几起几伏,波澜壮阔的民办教育即是其中的一件。“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当我们满怀激情地回顾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历史时,它的轨迹是那么清晰,成就是那么辉煌,让我们深感历史与现实交融,光荣与责任激荡。

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为增加教育资源、提供教育选择、创新教育体制,增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效率等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我们穿越时空隧道,可以领略民办高等教育的全貌,洞悉60年来民办高等教育的跌宕起伏,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和成熟感。从1949年全国解放以来,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走过了改造消亡、恢复初创、快速发展、法规规范和法律规范这一运行轨迹。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重新崛起,为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注入了新的活力,带来的新的机遇。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世界意义也在逐渐显现。

60年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

 一、改造消亡阶段(1949年至1952)

全国解放初期,有私立大学81所,占全国大专院校总数的39.5%。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1950814日,教育部经政务院批准颁布了《私立高等学校暂行管理办法》,提出了积极维持,逐步改造、重点补助的方针,以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随之国家开始对私立大学进行接管与改造。1952年底,全国的私立大学全部改为公立,存在了半个世纪的私立大学就此消亡。1952年国家开始相继对私立中小学、私立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外国津贴的教会学校等进行了接受和改造。1956年各级私立教育在当代中国的教育体系中全面消失。分析这段历史,私立学校消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社会层面看,一是政治意识形态对教育规律的强制干预过多;二是旧的办学方针已不适应当时国家建设发展的要求;三是受原苏联教育体制影响,强调教育的全盘公有化;四是支撑私立大学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动摇,以公有制为主的经济体制使私立大学失去了主要的经费来源。从学校层面看,一是学生数量锐减,很多学生对在私立大学上学的前途担忧;二是学校经费困难,原来获取资助的渠道减少,多数私立大学难以为继;三是许多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缺乏;四是课程陈旧,无法满足新中国对各类建设人才的大量需求。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已经无法依靠学校自身的努力得以解决。私立大学在当时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和历史背景下,无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二、恢复初创阶段(1978年至1991)

 以史为鉴,可知兴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在20世纪70年代再次兴起,她犹如一棵从夹缝中破土而出的幼苗,历经坎坷,顽强地向上伸展,她犹如大漠中的胡杨树,抗干旱,拒盐碱,用坚韧不拨的身躯,无悔地守卫着这块阵地。这既是现实的呼唤,又是历史的必然。因为它已具有恢复、初创必备的思想基础、经济基础与社会基础。首先,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得以恢复,对跨越两千多年的民间教育,对中华民族一贯有着受教、重教、兴教、从教的悠久历史传统,对1952年后在缺乏严谨的科学论证和深入的调查研究,“一刀切”的砍掉所有私立院校以及其他各类私立学校进行了深刻反思和重新评价。其次,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为大量的社会资源向教育领域转移和一部分家庭有能力支付学费成为可能;三是社会各行各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迅速增加,“文革”造成的人才断裂的矛盾日益显现,广大青少年要求接受教育的热情和渴望达到顶峰。而公办院校已远远不能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对人才的需求。1977年全国570万人参加高考,录取率仅为4.7%1978615万人报考,录取率为6.5%。可见当时求学供需矛盾的尖锐性。

在民办高等教育的拉动下,民办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也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各地迅猛发展,中国民办教育在经过28年的沉寂后再次勃生。这是中国现代教育史上一次教育思想的大解放,是一次教育体制的大改革,摆脱了对原有私立教育的简单重复。

随着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在民间办学和行政管理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需要我们依靠政策,运用智慧、通过探索加以解决而不是简单地全盘否定。1987年国家开始对民办高校进行清理,相继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通过整顿巩固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初期所取得的成果。

1991年底,全国民办高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已达450余所。

三、快速发展阶段(1992年至1996)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召开,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发展目标。“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科学论断消除了人们思想上的许多困惑,“要改变国家包办教育的局面,支持和鼓励民间办学”,“国家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这些论述和政策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这一阶段民办高等教育主要以高教自考助学为主。同时北京等8个省市相继开展了高教学历文凭考试试点。经教育部批准成立了20余所民办大专院校。民办高等教育迈入了从非学历教育向准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历史性转变。

1996年,全国有民办高校21所,在校生1.4万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院校89所,在校生5.14万人。高等教育机构1109所,在校生108万人。

四、法规规范阶段(1997年至2002)

民办高等教育向纵深发展,客观上提出了以法办学、以法管理的要求。1997年《社会力量办学条例》颁布,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民办教育的法规,遗憾的是却对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做了限制性规定。1999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要形成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办学形式均可大胆试验”.又重新点燃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希望。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一方面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一方面受国家政策鼓励,一些企业家开始向教育市场投资办学。这对引进社会资金改善民办高校办学条件发挥了至关重要。学校数量开始明显增长,硬件建设有了质的突破,改变了民办高等教育的“三无状况”和长期居于辅助性地位的角色。

截止2002年底,全国有民办高校133所,在校生32万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436所,在校生32.1万人,高等教育机构1202所,在校生140万人。一批占地超千亩,学生过万人,资产达亿元的民办高校相继诞生,彰显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潜力和光明前途。

五、法律规范阶段(2004---至今)

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这是我国有关民办教育的第一部法律,它充分体现了“扶持”民办高校的立法宗旨。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一是民办高校办学规模快速增长,二是多样化的办学格局初步形成,办学层次大幅提升,这一期间,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和体制改革而出现的独立学院不断兴起和完善,拓宽了民办本科教育的空间。使多年来民办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数失衡的现象得到根本性改变。民办高等教育的规模呈逐年递增态势。民办高校开始走出办学层次低、教学质量差、社会不认可的阴影。

截止2008年民办高校数由133所增长到297所,增长了1.21倍,学生数由32万人增加到163.7万人,增长了4倍。本科院校由4所增加到43所,增长了近十倍。目前有独立学院322所,在校生186.62万人,其他民办高等教育机构906所,各类注册生87.34万人,

无须讳言,社会各界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认识有一个从不理解到理解,从不适应到适应,从不支持到支持,从加强管理到依法管理的渐进过程。国家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政策也经历了自生自灭、初步认可、严格控制、适度开放、积极发展和规范发展的一个系列演变过程。

多年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在国家政策扶持下、在社会各界参与和广大办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一、促进了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公办高等教育与民办高等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1996年《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指出: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体制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纵观现状这一目标基本得以实现。

民办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由国家包办教育的单一模式,调动了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教育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投入体制。民办高校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专业设置、教育内容、资源配置、经费筹措、后勤社会化、毕业生就业等充分体现了教育对市场经济的适应性,也为公办高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二、缓解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加快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高等教育大众化一是指毛入学率要达到15%以上,二是指教育模式要多样化,教育制度、教育理念、教育结构、教育功能也要发生质的转变。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给民办高等教育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既解决了在大众化过程中教育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质的转变。全国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固定资产已超过3000亿元。民办高等教育每年可以为100多万青年提供接受不同层次的高等教育的机会。当今在民办高校就读的学生中,绝大多数来自中小城镇和农村,这与人们的习惯认识民办高校的学生多是富家子弟的现象大相径庭,显然民办高校为增加社会弱势群体子女求学机会,体现教育公平,缩小社会差距做出了不可磨灭的特殊贡献。

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势必要引入、借鉴市场机制,这是由民办高等教育的市场性、社会性、多样性、竞争性、自主性和独立性决定的,也是民办高等教育的优势所在。

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已成为我国实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点,民办高等教育无疑已成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的主要力量,它也必将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三、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类型丰富多样,办学

层次逐年提高。1998年,全国有民办高校21所,占全国普通高校数的0.69%,在校生1.2万人,占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0.21% 2008年与之相比,民办高校数增长了13倍,在校生数增长了130倍,如果连同独立学院计算,学校数增长了28倍,学生数增长了290倍。可以看出,我国民办高校数、在校生数12年来有了明显增长。

目前,民办高等教育体系中已有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学院、专科院校、成人高校、高等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等多种办学类型,基本满足了民办高校自身的发展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民办高校的学科结构已由过去的以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向工学、历史学、农学、理学、教育学、医学等学科拓展,其专业设置也更注意面向地方经济和突出应用性特点,其中与经济发展密切的专业的增长幅度较大,如工程类增长较快。这些专业的就业率较高,既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为毕业生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培养了大批各类应用型人才和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扩大了社会就业,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60年来,全国民办高校及高等教育机构估算已累计为社会培养、培训了1500多万各类人才。它为提高人口素质,缓解就业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高等职业教育正在经历从低端培训向工业社会再向信息与服务社会的转变,并正在成为迈向高新技术和培养挑战型人才的重要途径。现在民办高校中约有45万余名知识分子、技术人员,60万余名后勤管理与服务人员在工作。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与高等教育机构现有在校生约700万人,每年每人按1.2万元消费计算,全国民办高校在校生的直接消费支出高达840亿元,这必将直接拉动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基本建设、产业开发、交通运输、邮政通讯、商业饮食、观光旅游等行业的兴盛与发展。也对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产生着积极的影响。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经过60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是发展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思想武器。实践证明,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稳步发展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不是盲目无序、忽冷忽热的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在办学过程中一定要以社会效益为主。在学校规划建设和发展中,坚持以理性思维作指导,着力构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克服虚浮急躁、急功近利、追求眼前利益、忽视发展规划与科学决策的盲目发展行为。今天能做大做强的民办高校,多是坚持了以科学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实施科学教育教学活动的结果。

民办高校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正在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民办高校发展的突出问题,使民办高校的发展更加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教育规律和整个高等教育事业规划的要求。

二、全面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是正确处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各类矛盾的政策依据。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各类问题可以归纳为二大类:一是扶持政策,二是规范政策。十六字方针为我们如何处理各类矛盾指明了方向。在扶持民办高等教育方面一定要坚持积极鼓励而不是消极对待,一定要大力支持而不是抵触反对。一定要坚持正确引导而不是放任自流。在规范方面,必须坚持依法实施而不是随心所欲。在十六字方针中,有12字从正面强调了扶持发展的工作思路,有4字强调了规范发展的工作方法,可见鼓励扶持的广度和力度。在规范工作中也从原来的“加强管理”改为“依法管理”,可见规范工作的严肃性和谨慎性。

扶持和规范是一对矛盾,但扶持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首先抓扶持,民办高校才能生存,既使会发生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大多数民办高校会在扶持中不断改进、纠正和完善,高等教育事业才有希望。

 三、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社会基础。目前,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主要以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以培养应用型、实用型人才为目标。这既是我国经济建设对各类人才的需要,也与民办高校现阶段的办学条件与办学水平相适应。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急需一大批受过高等教育的应用型、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民办高校因起步晚,办学条件和教育经验都还无法承担培养研究型和管理型人才的任务,民办高校在现阶段最适应举办的是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一是容易与市场接轨,解决筹资、实习、就业等问题;二是生源较广,符合民办高校初创阶段注重规模发展的需要;三是高等职业学院设置难度较小,容易得到当地政府和企业的支持。在市场和政府的双重作用下,民办高职学院更容易得到发展,现在民办高校中高职学院已占83%。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将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主要增长点。

四、扶持政策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高校的政策,提供了较宽松的发展空间,促进了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向民办高校流动,从法律法规和制度层面保证了民办高校健康发展。民办高校的设置,正是政府以满腔的热情,极大的宽容,巨大的勇气,超常的胆识甚至勇于承担责任,才得以在基本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得以成立,1984年首批民办高校成立,迈出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第一步。1992年国家特许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开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使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跨入准学历教育系列。2000年,国家将民办高职学院的审批权下放,使民办院校数在不到十年间迅猛增加。2002年开始,每三年一轮审核民办本科院校的设立,使民办本科高校快速增长,办学层次不断提高。1999年以来,独立学院应运而生,发展迅猛,改善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丰富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内涵。

五、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是民办高校发展的生命线。近年来,民办高校已由初创阶段的滚动式发展向以资本运作模式转变,办学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校园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建设、图书馆建设等硬件基本达到甚至超过国家设置标准,不少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可以和公办院校相媲美。近年来,民办高校开始把办学重点转入提高教学质量上来,教学成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得到了社会、政府、学生及家长的基本认可。我国的民办高校是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甚至滞后事业发展的混沌状态下破土成长的。民办高校要持续发展就要把良好的形象展现在公众面前,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注重社会效益,以对社会作出的贡献求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以“为”求“位”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六、积极开展党建和督导工作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政治保证。民办高校同样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的社会责任。从2000年起,各省逐渐加强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2006年《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对如何加强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作出具体规定。《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又规定了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这对保证民办高校办学方向,加强权力制衡,维护校园稳定和谐,形成民主自律机制,保证学校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规定,近年来各省市已陆续向民办高校选派了党组织负责人和督导专员。从运作情况看,这一举措是十分必要的,成效比较显著,工作效果与预期目标接近,对保障党和国家的最高利益在民办高校得以实现提供了保证。

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近年来我国教育领域最重要的制度创新,她对确立未来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方向,建设现代高等教育体系,促进现代社会意识形态转型,承载现代高等教育历史责任,改革公办高等教育的诸多弊端,提高高等教育投资效率和扩大办学自主权等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在“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下,必然会对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作出制度安排,真正体现民办高等教育在整个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发挥民办高等教育在实现教育现代化步伐中的不可或缺的独特作用。政府将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坚强后盾,并将继续奉行积极扶持与规范发展的方针政策。以贡献求支持,以规范求发展将唱响民办高等教育的主旋律。

展望民办高等教育的未来,我们怀有一种自豪感和使命感。民办高校自身也将进入新的转型阶段,其办学体制已从体制内涵向价值内涵转变。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正在加快进行,其中教育质量将成为发展核心。错位战略将成为发展重点。民办高等教育将形成民办高校依法自主办学,政府依法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高等教育管理格局,一批办学质量优、管理工作规范、社会认可度高的民办高校将不断涌现。

时代在前进,历史在发展,值此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庆祝建国60周年之际,展现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清晰脚步,铿锵足音。我们深信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的航船必将继续鼓浪扬帆驶向新的彼岸,她必将迎来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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